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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(1 / 3)

让霍翎庆幸的是,端王并未开口询问有关野兔的事情。他只是给她递来了一根枝条。

霍翎接过,学着端王方才的动作,也投喂起大雁来。

“它叫雁雪。”

取了名字的宠物,与没取名字的宠物,区别可是极大的。霍翎微笑,夸道:“很好听的名字。”

从外表看,端王居住的院落也很有些简陋,只有走进里面才知道别有洞天。

书房被布置得极舒适,应该都是端王用惯的东西,许多新奇玩意霍翎都不曾见过。

端王和霍翎坐到窗边。

下人撤走窗边杂物,将一个崭新的红泥小火炉放到两人中间,又拿来其它酒具,这才一一退出。

端王指着旁边一排未开封的美酒,问霍翎:“先尝哪一种?”

霍翎选了唯一认得的:“梨花白。”

端王拿起梨花白,开始温酒。

他的礼仪姿态极好,温酒的每一步动作都赏心悦目。刻入骨子里的矜贵,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
“尝尝。”

端王给霍翎倒了一杯。

霍翎抿了一口。

“如何?”

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,理直气壮道:“我不会品酒,殿下若问我,我只能说好喝。”

端王笑了下,重新为她满上: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
霍翎:“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。”

端王:“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,你能坦诚直言,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。”

除了小时候,霍翎已经很久没听到有人用“可爱”这个词来形容她了。她用玩笑来掩饰失态:“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,殿下才觉得有意思。”

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,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:“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。”

霍翎看他:“嗯?”

“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,那我倒觉着,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。”

霍翎微微一愣,忍不住笑了。

她又试了另外几种酒,这才放下酒杯。

有些酒的度数很高,霍翎又喝得急,虽然不至于就这么醉倒,但还是染了三分醉意。

她将木窗推开一条缝。

风从缝隙里灌进来,吹动霍翎额前的碎发。霍翎抬手,接住几片雪花。

“殿下知道,燕西之地,始终有一个隐而未发的危机吗?”

正在边品酒边欣赏美人的端王,顿时放下酒杯。

“殿下在京师,应该很少见到羌人吧。”

“但我从小在永安县长大,我住的那条巷子里,一共有八户人家,其中有一户的户主是羌人,有一户雇佣了羌人当护卫、当婢女。”

雪花落到掌心瞬间融化,霍翎扭头看向端王:“永安县一共有六万常驻人口,其中有三千多名是羌人。他们早就在这几十年里,彻底融入了永安县,我行走在路上时,也许随便哪个做生意的摊贩就是羌人。”

和聪明人说话,向来是一件轻松的事情。

霍翎在拿永安县举例,但端王知道她说的是燕西现状。

自王朝初年,羌戎向大燕俯首称臣后,大燕为了彰显恩德,不仅同意开设榷场,还允许羌人住进燕西十四城。想要利用这种方式,让羌戎彻底融入大燕。

几十年来,羌人与燕人混居在一起,有相安无事的,也有摩擦冲突的。

如今羌戎叛变,定居在燕西十四城的羌人却还在。

“我想,这个情况,应该有人跟殿下提过。”

霍翎倒也没觉得只有自己想到了这一层。

周嘉慕身为羌燕混血,肯定比她更清楚羌燕的矛盾。

端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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