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铺上买家“孤独的狼”的留言,得知宫越是他的忠实客户,每天都要点他做的饭,直到今天饭点到了,宫越没等到他放饭,也没等到他店铺的解释,非常捉急,于是用了点手段找到了他的真实定位,紧接着就有了刚刚那一幕。
而后“孤独的狼”以担心怕唐怜下次再出意外不能准时卖便当为由,加了唐怜的好友。
唐怜和宫越的第二次见面,是在黑市的拍卖会上。
唐怜除了会做点便当,还会做点手工艺品放在黑市上卖,那次他做的手工艺品,就是他今天戴在头上的凌霄花。
看上去和真的凌霄花别无二致,但实际上这是唐怜用古法做出来的首饰。
他将这巧夺天工的绒花当面交给了黑市拍卖行的对接人员,顺带还附赠了拍卖品的配文:
“披云似有凌云志,向日宁无捧日心。珍重青松好依托,直从平地起千寻。”
第一次在古籍里看到关于凌霄花的诗句,唐怜就爱上了这匍匐在地、平地而起、誉谤参半的花。
唐怜戴着面具站在后台,围观他的手工艺品被拍卖出了一个高价。
高价拍下那份绒花的是一个戴着面具的金发alpha。
等到唐怜回家后,收到了宫越寄来的礼物,拆开一看发现是他做的绒花时,唐怜才知道那个金发alpha是宫越。
而唐怜和宫御的婚礼上,原来是他和宫越的第三次见面。
想通这点后,唐怜是真的愣住了。
宫越是孤独的狼。
孤独的狼并不讨厌他,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喜欢他。
那么这就等于,宫越喜欢他?!
开什么玩笑!!!
他可完全没想过和宫御分开,和宫越在一起。
毕竟宫家的实际掌权者是宫御,当宫御的夫人可比当宫越的夫人要赚多了!
别的不说,就说当初和宫御结婚前,唐怜做一顿饭再卖给宫越的售价是500星币,而结婚后,他给宫御做一顿饭收到的钱是100000星币。
钱在哪里,爱就在哪里。
谁说宫御不能给他爱的,宫御喜欢白月光和宫御爱给他钱花有什么冲突吗?!
想到这里,唐怜唰得一下就站了起来,他快走到房门前,一鼓作气推开了房门。
门内的光晕如月光倾泻一地,落在了宫越的身上。
那张与宫御极其相似的脸庞一半在光晕中,另外一半淹没在黑暗里,棕色的眼瞳不知道是迎上了光源,还是见到了唐怜,这一刻亮得惊人。
那双深邃的棕眸一眨不眨盯着唐怜,活像是终于找到主人的流浪金毛。
“你哥哥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情吗?”唐怜开口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。
他和宫越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他的发情期,虽然他可以保证自己和宫越没有发生任何事情,但这种事情可是一张嘴说不清的。
宫越摇了摇头。
唐怜见状稍稍安心了一些,他抬起脸认真地望着宫越,宫越在他的注视下不自觉站得更直了些,仿佛士兵在接受检阅。
“我、我听说了今天我哥对你做的过分事情,我也看到了你的朋友圈,我——”宫越说到一半的话被眼前的omega打断了。
穿着纯白睡裙的omega竖起了一根食指,放在唇边,那是一个噤声的动作。
只是一个动作,宫越就像是听话的猎犬般遵守了指令,他闭上嘴,喉结不自觉滚动了一下,说不清是因为紧张,还是因为面前人穿着睡裙。
“我很爱我老公,所以,我不希望他知道我们过去的事情。”唐怜的语气像是在祈祷,又像是温和的命令。
宫越一眨不眨地盯着唐怜,盯着这一个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