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下我的责任就是要把我自己塑造成一个绝对优秀的人,一个值得真正值得被人喜欢的人,而不是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瓶,只有这样,我才会去接受别人的喜欢,我也有资格对我喜欢的人去说我喜欢你。”
看着面前的妖刀,此时的辛夷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,那就是自己跟她相比,在心智上太不成熟了,自己只是凭着一腔热血,一丝感性去表达自己的喜欢,而妖刀却站在更高的角度,高屋建瓴的去看待这些情感问题,并且做出理性的选择。
辛夷走出图书馆的时候,身上的力气仿佛被抽干,因为今天的表白花光了他所有的勇气。尤其当时身边还有叶晨这个熟人在场,他觉得自己蛮丢脸的。
叶晨对此只是笑了笑,其实他还蛮欣赏辛夷这家伙的,他挑选了妖刀作为自己喜欢的对象,无疑是挑选了最难啃的一块骨头,可是他却还是坚持了下去。甚至在他得知自己身患癌症的那一刻,为了支持妖刀的梦想,他直接放弃了治疗,只为了多留些钱去供妖刀留学,这家伙有着一片赤子之心。
未来的某一天,妖刀在回忆起辛夷第一次对自己的表白,相信她会觉得心中一阵刺痛的,她的冷言冷语无情的伤害了一个爱她到了骨子里的男人,只有失去后,她才能真正的学会惋惜……
顾明和辛夷这两个表白失败了的家伙,回到寝室后甚至不用去问对方结果,仅从脸上的表情就能明显看出结果如何。
一旁的秋水看到这一幕,反倒是有些幸灾乐祸。今天一天他都捧着那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YY着自己就是书中的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?阿里萨,虽然睡过六百多个女人,可是最喜欢的却是肖红,她就是自己的费尔明娜?达萨,哪怕她将来嫁作人妇,也不耽误自己对她的喜欢。
不得不说这货实在是闷骚到可以,他也一直自诩自己是为诗人,诗人总是感情丰富的,诗人也因此朝三暮四、蜻蜓点水般处处留情,但是这不耽误他坚贞不渝、将全部情感倾注于一人……
这天下午收操后,秋水来到了女生宿舍楼下,找到了肖红,从自己衣服的里怀掏出了那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递给了肖红,然后对她说道:
“肖红,前阵子咱们俩被罚去食堂帮工的时候,你不是一直说让我推荐你一本书看嘛,我挑了又挑,觉得这本书不错,它讲了一个爱情故事,它讲了一个旷日持久,充满坎坷,忠贞不渝的爱情,我送给你。看完了之后,你要是觉得有什么心得体会,咱们可以随时交流。”
肖红明显的愣了一下,我让秋水给我推荐过书吗?我怎么不记得了?不过肖红出于礼貌,还是把书接了过来。
下午自习的时候,肖红在教室里偷着把这本书给看完了,看完后肖红险些破口骂娘,你特么管这叫爱情?爱尼马的麻花情!
一个叫佛洛伦蒂诺?阿里萨的文艺青年,看上了一个叫费尔明娜?达萨的未成年少女。后来通过写情书,他们开始搞地下恋,甚至谋划结婚。然而达萨的父亲却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一个高富帅,为了拆散他们,他带着女儿出门远行。旅途中,两个人依然通信不断。
但这种一直以来只靠信件维持的感情,跟网恋一样容易见光死。“上帝呀,这个可怜的人”,这是达萨与阿里萨重逢时的唯一感想。她吓了一大跳,惊慌自问自己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寒碜的家伙。然后她挥了挥手,就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,嫁给了海归医生乌尔比诺。
被嫌弃之后,阿里萨用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逆袭为航运公司董事长。在达萨成为寡妇的那一天,他再次表白: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,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。”
他们终于睡到了一起时,阿里萨说:“我为你保留了童真。”尽管他在五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