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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4 章 (2 / 4)

我哥都要把山上的野鸡都抓完了,我嫂子都吃味了,觉得我哥喜欢沈明知。

哈哈哈哈。

这封信,我是背着沈明知写的,我很奇怪他很爱你,却总是不愿意表达出来,可能他觉得自己太蠢,内心深处厌恶自己,没脸给你写信。

只一个劲的攒钱、攒东西。

以前给你寄的都是毛毛雨啦,好东西都被我哥收着呢。

温曼最近总想来要这笔东西,不过沈明知腿断了,哈哈哈哈,他出不去,我家可不会让温曼进来,温曼见不到沈明知!

沈明知偶尔会闹腾着出去见温曼,我哥就会揍一顿沈明知,把他揍的鼻青脸肿的,沈明知就会老实了。

放心啊,不会弄伤沈明知的腿的。

沈明知见不到温曼,闹腾以后会挨打,倒是像个正常人,没那么恋爱脑了。

我是背着沈明知写这封信的,希望你们不要责怪沈明知,他只是单纯的有病,控制不住自己的那颗恋爱脑。

我哥说这是一种病。

我们对待病人要稍微宽容一些。

等沈明知的腿能稍微走些路了,我哥会送沈明知回去一趟。

沈明知总想给你添妆,这一趟有些迟,但总会到的。

你们不用担心,也不用过来看他,我家会把他养的白白胖胖,另外也是害怕你们回来的时候,我们已经坐上火车过去了,这要是刚好错开了,可就太倒霉了。

偷偷跟你说,我会偷偷跟着的,我长这么大还没有离开过哈市呢!

钱多多。

苏好好把信反复的看了两遍,第一反应是这信是真的还是假的?

她潜意识里觉得这信是真的,这封信是带着善意的。

苏好好有些恍惚,大明的腿怎么摔断的?疼不疼?有没有养好?

又咬牙切齿的觉得沈明知活该!他们家怎么就出了沈明知这个恋爱脑。

她回忆着沈明知的事情,他是初中认识的温曼,整日里跟在温曼的屁股后面,省吃俭用的照顾这个女同志。

温曼成分不好,她爸是资本家,好在他妈及时离婚,带着两孩子改嫁,并给温曼兄妹俩改了姓氏。

温曼整体看上去还是很好的,坚韧聪明,能干孝顺,沈明知喜欢就喜欢吧,养着就养着吧。

反正沈明知省的是自己的零花钱和零嘴。

他乐意就乐意吧。

等沈明知初中毕业后,他不愿意读高中,沈初茹和苏平安劝了又劝,最后到底是让沈明知如了愿,接了沈初桦留下的工作,才干了几天,直接把工作给了温曼的哥哥温坚,和温曼一同报名下乡。

温曼还给打了欠条了,低价二百多卖了,不过温家没钱,先欠着。

苏家知道的时候,已经晚了。

沈初茹哪里愿意,这工作沈明知不愿意要,还要给苏好好留着。

轧钢厂保卫科的工作确实不适合女生,但这也是抢手的工作,可以与人换一个适合女孩子的。

温曼知道为兄长考虑,沈明知怎么就不想想自己的妹妹?

但找了也没用,温家怎么会把工作让出来呢?

要是让出来,温坚就得下乡了。

每一家只能留一个孩子在身边,温家还有一个小儿子呢。

沈明知不让人去温家找事,他自愿的,欠条也不肯拿出来,工作相当于白送了。

他可真是大方的老好人。

等沈明知下乡的时候,苏好好和几个弟弟偷偷去送的,大人们一个都没有过去。

沈明知很聪明的一个人,怎么一碰到温曼就跟失了魂一样,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对方。

爱真的这么让人失智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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