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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朝英雌5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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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对孙小红的那番话说不说,对观婳而言无可无不可。穿越半年,观婳知道这些江湖大侠并不是什么游戏世界的npc,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、活生生的人。但即便如此,她也不会忘了,李寻欢与林诗音的纠缠怨情,出自一个男人手笔。

让一个极致追求侠客之浪漫、之惊险、之大义的男作者笔下的人物,去共情怜悯一个小小的女子,实在是件白费功夫的事情。而观婳想做的,不是动嘴皮子,而是给被当作物件的女人,一个真正独立、掌控自己命运的机会。

与常映雪陆小凤一起去往兴云庄的路上时,这本衍生小世界的女主角大概没见过思想这么超前的“古代道士”,视线时不时自以为隐晦地扫过观婳,像极了那个“猫猫暗中观察”的表情包。

观婳觉得十分有趣,抓准时机逮住她的视线,就看见女侠冷白如玉的耳根染上了一片绯红。陆小凤抬起眼皮看了看气氛奇怪的两个人,唇角勾起,然后快走两步,用身体挡住了观婳的视线。

观婳:好吧,人家不让自己调戏好友了。

“映雪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了。”陆小凤友好地眨眨眼。“这世上竟然真的有妖魔鬼怪存在,只可惜我无缘得见游前辈,不然非得学一手斩妖除魔的招式不可。”

陆小凤听到这个故事时,还以为常映雪在开玩笑。毕竟扯着僧道虎皮当大旗的跛足老道瞎眼秃驴,他在江湖上摸爬滚打时,当真碰过不少,也积累了许多分辨真假的经验。

可真亲眼看见观婳时,陆小凤又不希望她真的是个骗子了。

这并不是说她有多么美丽,事实上,在陆小凤见过的形形色色的江湖美人中,观婳只能算是中人之姿。

盖因眼前的少女,给人的感觉实在太静。

这种静是属于黑夜的,属于茫茫大海的,那双藏在浓密睫毛下的双眼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深邃感,仿佛再灿烂的日光照进去,也惊不起一丝波澜。

可是那种深邃中,又闪着一丝让人忍不住去喜爱的无辜与单纯,冲散了无边静夜所带来的压迫。

如果非要形容的话,大概是瞧见一种毛茸茸暖呼呼、情绪稳定又没有攻击性的小动物的感觉……吧?

观婳不知道陆小凤在短短时间内都脑补了什么,只是根据他的话给出回复:“陆大侠不必感到可惜,除魔卫道一途,阁下还是有力所能及之事的。”

“哦?”陆小凤浓眉一挑,颇感兴趣地问,“不知我能帮上什么忙?”

观婳神秘一笑,低声道:“陆大侠气血充足骨健筋强,妖魔一见,必定馋得口水直流,是极好的诱饵。”

常映雪忍俊不禁,偏过头笑。陆小凤闻言一愣,接着哈哈大笑:“是极!若陆某在妖魔眼里是一道菜肴,那么一定是最为新鲜美味,又最有嚼劲的一道美餐!”

观婳侧了侧头,也学着陆小凤刚刚的目光,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年轻男子。

青年穿着一身光鲜亮丽的锦袍,披着件大红披风,留着两条和眉毛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胡子,看起来有点怪,又有趣得紧。他的眼睛明亮而有神,脊背挺拔宽阔,呼吸绵长,脚步轻不可闻,一看就是内家功夫修炼有成的好手。

她没读过《陆小凤传奇》,但一照面,就明白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成为故事的主角。

与他相处,你绝不会感到无聊,绝不会没有事做,也绝不会有什么不开心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到了兴云庄,不提陆小凤,凭真本事闯出名头的常映雪比籍籍无名的观婳受欢迎得多。龙啸云眼神闪烁,却还是不胜欢喜地将二人迎进庄,言辞客气,态度恭敬。

常映雪见到李寻欢时,昔日的“小李飞刀”在一壶接一壶喝酒,身旁有个粉雕玉琢、一身红衣的小孩儿正大声恭维着他,言辞亲昵,神态天真。

“李大叔,我可以瞧一瞧你的刀么?听说你就是昔日的兵器榜第三‘小李飞刀’,那你的武功一定不错,求你收了我做徒弟吧!”

李寻欢微微苦笑:“你已有一个武艺高强的父亲,又有一个学识渊博的母亲,何必跟我这样的人,学什么杀人的功夫!”

小李飞刀是门轻易不出,出必有因,无法收回的功夫,哪怕是他结义大哥的孩子,也不能轻易相授。

“这有什么!我七岁那年,就已经杀过人了!”那孩子大声地、自豪地说道,翻手抓住两柄精光四射的短剑,闪电般向李寻欢刺出了七七四十九剑。“李大叔,你别急着拒绝,且看看我的剑使得如何!”

这名为龙小云的红孩儿出招刁钻狠辣,带着一股血气冲天的杀意,狭长的眼睛爆出恶毒的光,丝毫不像一个十岁不满的小孩儿。

李寻欢伸手轻点,红孩儿想要将他刺出一个大窟窿的手腕就一软,“当啷”一声,短剑掉在地上。

小孩的脸先是涨红,然后又浮出一个甜腻腻的、十分无邪的笑:“李大叔不愧是李大叔,师傅在上,请受小云一拜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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