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第2章(1 / 3)

加入书签

深夜12点多。

顾森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,这么晚回去已经不是一回两回,她早已习惯。习惯在没办法去解决的事情上找到快乐的点。比如,现在这么晚回去不是她所能决定的,她唯一能做的也只是塞着耳机听着音乐,一个人走着。

她不喜欢打车,她喜欢一个人,一个人走过所有的路,似乎这样可以一直走到天荒地老,若真是如此,她觉得也没什么不好。

一路上她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,包括毫无征兆见到的那个人。慢慢地她走着走着,突然停了下来。她忽然记起,似乎两年前仲夏的某个夜晚,她见过那个人。

她,见过他。她见过顾原森。

渐渐地,她又开始行走,脑海中那日的画面逐渐清晰。

那是个很热的夏天,即便到深夜也还是毫无凉意,她从俞朝的公寓里出来,还未走远,便已是大汗淋漓。

俞朝是她的前任男友。

两年前的那个夏天,那个她走出来的夜晚,他们分手了。至于为什么,她不愿再想。她和他都没错,怪只怪他与她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即便她试过万分的想要同他一起走下去,但最后都只是徒劳。那个男孩,像清晨的朝阳光芒万丈,可无奈总照不进她的心里。

就在那晚,就在她一个人郁郁寡欢走在路上的时候,却突然见前方的马路边上横躺着一个人。地上躺个人已经够令她惊讶的了,更何况还是在路边。她当时有些害怕,脑子里涌现的也尽是一些血腥可怕的念头。什么谋杀、死尸、猝死、车祸之类的等等,要不然一个大男人无缘无故躺在那里做什么,而且可以看出,已经毫无知觉。那时候虽怕,但还是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挪了过去。

其实那晚有一瞬间,她是想给俞朝打电话来着。可她同他分手后,他竟没有一刻是想出来追她回去。那天是她第一次提出分手,情侣间吵吵闹闹,分分合合不是常有的事么,为何一到她和俞朝这里,一次就见光死呢。所以,当手机还未拨通那个号码时,她就把手机扔进了包里。

后面等她终于走近那个男人时,她才终于长舒了一口气。一股好大的酒气,原来是一个醉死鬼。

真是的,真是够够的这人。那时她还这么说了一句。

她在那男人身边蹲了下去,这一蹲,就听见他在无意识地呢喃着什么。她仔细去听,原来是渴了要喝水。那时她觉得这人真是心大,就这么醉醺醺地倒在路边也不怕被抢,看这男人的穿着,嚯,衬衫上还有袖扣,袖扣居然还是宝石的。

有钱人……

她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。现在回忆起来有些想笑,她觉得自己也是够够的,在那种情境下,居然还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。不过,后来她还是给他买来了水,并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他移到不远处的长凳上,连矿泉水都是凑到他嘴边喂他喝的。一系列动作做完,她也没什么力气了。那男人忒重,不过好在长得不错,她也就不计较太多。女人嘛,总是视觉系动物。再后来那男人睡着了,就在那长椅上就那样躺着睡着了。

她那时真纠结啊,走也不是留也不是。所以最后实在没办法,就只好在他身上开始搜寻手机名片之类的东西。不想手刚碰上他那西装口袋,口袋里的手机就突然响了。记得那一瞬间,狠狠给她吓了一跳。

手机屏幕上,显示着四个字——我的骄阳。她猜测可能是这男人的什么亲人,朋友不可能,昵称在那。老婆呢,搞不好是新婚不久。不过还真被她蒙对了,是他的妻子没错。但她一接起来,那边的口气不是太好。

——原森?

——你好。

——你是谁?!

——我是……

——原森的手机为何在会你那里?你是谁?!

——我……

——你究竟是谁?原森呢?!

对话就是这样,她哪插得进话。

待她迅速说明情况,那个叫“我的骄阳”的女人,不到二十分钟就开着一辆保时捷呼啸而来。她这点记得很清楚,因为那个女人一下车就把她给惊艳到了,要知道,一个能让女人都惊艳的女人,那绝对是真正的过目不忘。

结果就是她同那个女人一起将人抬进了车里。走时,那漂亮女人还同她说了好几句抱歉,当然还有好几句感谢。

现在仔细回想一遍,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,就是顾原森。

顾森不自觉地笑,这世界真小,自己有一天居然还能做到这样的好事。果然人善良的活在这个世上,总是没错的。

***** *****

第二天一早,顾森还未醒时,李正东就打来电话。说Jennifer昨晚发高烧进了医院,由于年会饭局W静吧必须要去一个人,所以临时决定让她去。

然后半梦半醒之间,顾森就回一句为什么是我?结果那边李正东直接开吼说,Jennifer下面就你职位最大,你不去难道我去?!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