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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秦朝的经济制度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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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币政策: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实行了“半两钱”的标准货币制度,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流通。这种新币不仅大大简化了民间交易的手续,而且还通过提高铸造工艺提高了其质量,使得市场上的货币更加稳定可靠。在市场上推行半两钱的同时,他还严厉禁止其他非官方货币的流通,以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最大化。

秦始皇统一天下后,中原列国原本所属的土地归属,逐渐成为不可调和的矛盾。相邻国家的土地,曾经分属于两个国家的不同农户。而这种格局被彻底打破以后,国家成为独立的国家,土地归属于秦国,农户们对土地的归属开始发生争议。秦始皇实行均田制,将国家土地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平均分配。

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农业生产力,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封建贵族和富人垄断土地,从而巩固中央集权。

井田制是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一种流行的土地制度,即按照田地周围的水井数量分割土地。

在秦朝,井田制被废除了,主要原因是该制度繁琐复杂,不利于中央集权。

秦始皇还实行了一种农业税制,即按照土地面积和农产品产量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。

这种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增加耕作面积和提高产量,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

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,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。

秦代土地制度的变革主要体现在集体土地归国家所有、实行均田制、废除井田制、实行农业税制等方面。

这些变革一方面增强了国家的中央集权,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。

秦始皇推行“使黔首自实田”,意思就是不管是地主,还是农民,都要及时陈报自己所有的土地实数,地方政府按照陈报数量进行税赋的征收,土地越多的缴纳税赋越重,土地越少的缴纳税赋越轻。那些缺乏人口,本没有多少经济实力的小农之家,对于没有能力开垦的土地,则不再具有占有的欲望,因为按照秦国的法律,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土地,无论耕种与否,都要征收定额的刍稿税,刍、稿是田税一部分;刍稿按顷征收,田税也应是按顷征收的定额税。

这个法律的颁布,其实是对商鞅授田制的改进。授田是自上而下,而这个制度则是自下而上,由百姓自主上报。但最终的决定权依然掌控在国家手中,也就是说,秦国按照军功赏赐田地的政策,不会受到根本改变。这个法律制度,在保证国家税赋的同时,还在全国范围内从法律上肯定了土地所有制,有能力的多占些田,没能力的少占些田,均秉承自由开垦的原则。

那些已经拥有大量私田的贵族和地主,利用土地剥削人民成为合法,压在农民身上的地租、赋税以及各种徭役也愈来愈重。只要不遭遇大的变故。这些封建贵族和地主们未来便会越加富裕,这也是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富人越富、穷人越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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